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
作者:地接黄页
发布日期:2023-06-17
导游、旅游者和游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
作为旅游行业中的重要一员,导游在旅行的整个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。 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作为导游行业的全面规范,规定了导游、旅游者和游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。这篇文章将带领您深入了解这一规定。
规则一: 导游必须履行其职责
导游必须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提供导游服务。导游应当了解相关的旅游目的地,向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信息并引导他们旅游。导游应当维护游客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,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旅游纠纷。
规则二:旅游者履行规定及时支付各项服务费用
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导游费用。如果旅游者有其他要求,应当与导游协商解决。如果旅游者未及时投诉或补救,视为已经接受价格和服务质量。但是,导游必须遵守旅游产品的定价规定。
规则三:游客应当确保自身安全和健康状况
游客应当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状况,配合导游按时出发,并按时返回。如果游客迟到或早退,导游不负责。
在旅游的过程中,导游、旅游者和游客之间应当相互尊重,积极合作。 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确保导游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。同时,这一规定也能够为游客和旅游者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,确保旅游的安全和高质量。
总结: 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明确规定了导游、旅游者和游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。导游必须履行其职责,旅游者履行规定及时支付各项服务费用,而游客应当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状况。这一规定促进了导游行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,为游客和旅游者提供了更好的旅游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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